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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項選擇題:
甲將一套房屋轉讓給乙,乙再轉讓給丙,相繼辦理了房屋過戶登記。丙翻建房屋時在地下挖出一瓷瓶,經查為甲的祖父埋藏,甲是其祖父唯一繼承人。丙將該瓷瓶以市價賣給不知情的丁,雙方錢物交割完畢。現甲、乙均向丙和丁主張權利。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?(2015/三/6)
A.甲有權向丙請求損害賠償
B.乙有權向丙請求損害賠償
C.甲、乙有權主張丙、丁買賣無效
D.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權
參考答案:
【考點】埋藏物所有權歸屬;無權處分合同的效力;善意取得制度
【答案】A
解析:《物權法》第一百零七條規定,“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。該遺失物通過轉讓被他人占有的,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……”《物權法》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,“拾得漂流物、發現埋藏物或者隱藏物的,參照拾得遺失物的有關規定……”本題中,瓷瓶歸埋藏人甲的祖父所有,甲的祖父去世后,由甲繼承取得所有權。丙是發現人,不是所有權人。丙與丁買賣瓷瓶為無權處分,甲有權向丙請求損害賠償。A項正確,當選。
乙并不是埋藏物的所有權人,無權向丙請求損害賠償。B項錯誤,不當選。
丙是發現人,不是所有權人。丙與丁買賣瓷瓶為無權處分。根據《買賣合同解釋》第三條規定,無權處分不影響買賣合同的效力,若無其他效力瑕疵,該買賣合同有效。C項錯誤,不當選。
遺失物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,因為發現埋藏物參照適用拾得遺失物的規定,不能適用善意取得制度。D項錯誤,不當選。
故本題選A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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